馬廷鸞公裔孫遷徙探討
廣東四市(汕頭、潮州、揭陽、汕尾)的銀青馬氏,源於江西省樂平市眾埠鎮樓前村,系南宋銀青光祿大夫、少師右丞相兼樞密使、鄱陽開國公馬廷鸞的後裔,為廷鸞公三子文豐(端履)一支,徙居粵東至今已近八百年的歷史。對於廷鸞公裔孫遷徙情況,由於馬氏各支派遍佈全國多個省市,歷史資料有限,記載也難免有誤。樂平新聞網版權所有
《四庫全書》所載馬廷鸞公《碧梧玩芳集》(二十四卷·卷十九〈墓誌銘〉第六篇〈魯國夫人墓銘〉中所述“……六男子:端複、端臨、端履、端蒙、端頤、端益。”還有保存於樂平市博物館,端臨公為其父撰寫《宋故右丞相兼樞密使馬公墓銘》中也提到“……公生六男五女”。
據樂平樓前從古代流傳下來的《扶風馬氏宗譜》記載,以及樂平市有關文獻與何德山先生《馬廷鸞家族源流考略》所述,廷鸞公概況及後代去向如下:
長子端複,字貴仁,號臥軒,宋父恩授承事郎,任太司幹官。夫人謝氏,生一子志正,其六世孫烏老遷居江淮。
次子端臨,字貴與,號竹村。宋父恩授承事郎,任臺州路教授。夫人李氏,生一子志仁,居樂平眾埠,六世孫由樂平遷丹陽再遷潤城東鄉之當江沙。
季子端履(文豐),字貴辨,穀居先生,宋父恩授承奉郎、元路儒學正、任廣德學。夫人張氏,生一子志文,居德興闡上。
據廣東汕頭、潮州、揭陽、汕尾四市等地《馬氏銀青世系族譜》記載:“宋鹹淳七年(1271年)廷鸞公因直諫被貶為潮州經略,大的三個兒子隨父赴任。四個月後,賈似道姦情敗露,朝廷召公回京複職,並加封為少師。長、次二子前往福建投親,三子文豐(端履)留潮州不回,娶夫人詹氏,開基創業,繁衍後代。”居粵裔孫奉廷鸞公為一世祖,文豐(端履)公為二世祖和開基祖。
廣東豐順《馬氏族譜》記載:“(馬廷鸞)三子留居潮州,娶詹氏,卜居潮之大塘(今普寧市境內)。”墓地至今保存良好,位於普寧市麒麟鎮發坑村檻前山陳洞徑五爪龍。碑文“宋二世祖,考二十四馬公,妣二十二詹氏,墓。”乾隆壬申歲(1752年)重修,1992年再修。
據樂平市徐勝彬先生撰寫的《馬廷鸞的晚年生活》一文中指出:“馬廷鸞歸故里隱居的那一年,他的次子馬端臨(年二十),他的三兒子,女婿朱實甫,外孫朱饒等親人和他生活在一起,心中稍有寬慰。”另《碧梧玩芳集》卷二十三《七言律詩》第三十二首《與三兒子涉穰田渡車中讀朱忠靖中興事實有感》,這首詩寫於廷鸞公辭相後,元軍攻陷臨安,南宋滅亡,抱亡國之痛,詩曰:“騷情長愛重陽近,路客歸遲夕照西。舉目山河秋寂寂,滿城風雨晚淒淒。老思舊隱盟鷗社,寒徙深流信馬蹄。憑軾試看炎紹錄,空嗟語石與天齊。”這裏可以看出端履(文豐)公,在廷鸞公辭官回故里隱居,曾回樂平陪伴父度晚年,也與吳園張氏完婚。有《碧梧玩芳集》卷十一《啟》第二十三篇《吳園張氏求聘啟》中述:“婚姻三紀,未幹秦晉之盟書,嫁娶一村,宜入朱陳之圖畫。茲吾偶也,矧我甥兮。伏承令愛姆訓源流,夙同家姓;而某三男父書梗概,期紹儒獻。問吾諸姑,子婿猶子;以承先祖,孫婦外孫。鳳凰占世世之榮昌,羔雁締親親自永好。蘭階方茁,勉尋安邑第之宗風;燕廈新成,早並表賢堂之英榘”為證。
又據 《扶風馬氏宗譜》卷二宋廷鸞公置大汾潭金竹鵝塘塢田地山場四至,《金竹鵝塘塢山界》中所述“東至嶺脊為界,南至長洲程家山為界,西至河水為界,北於鱸鶿埠山合水為界,住房地基在內。;田地共九畝八分大小共二十五號,中田八號,下地六號坐落段氏夫人及端臨公墳塋面前至河畔止。又中田五號,下地五號坐落端履公墳塋面前至河畔止,又下地一號坐落臨、履公墳山背後。”從這可以說端履公在樂平還有墓葬地,為了向先祖和後代負責,應派專人進行考察,儘量弄清楚,同時也可確認“張氏”、“詹氏”是一位還是二位,因為普通話“張”與“詹”是同音,會不會是同一個人。
四子端蒙,字貴思,號山泉先生。娶妻邵氏(《碧梧玩芳集》中《於越許氏求聘啟》、《於越許氏求婚啟》都記述許氏),生三子志遠、志良、志協, 五子端頤,字貴謹,號雲壑先生。娶汪氏、續娶李氏,生一子志言。居婺源甲路。
六子端益,字貴裕,號雲塢先生,元紹興路儒學教授。夫人張氏,共生二子志皋、志夔。依親居婺源星下甲路,志皋生勝,勝生良輔,良輔由婺源遷安徽祁門北偉溪胥嶺塔下。志夔的孫子龍一也隨堂兄遷祁門。樂平新聞網版權所有
又據江蘇省溧陽(平陵)馬氏文化研究會編寫的“中國平陵(思慶堂)《馬氏譜志》中記載:“廷鸞,字翔仲,號念萱,宋元祐解元登進士觀文殿大學士,官居臨安,配戴氏副史氏,子四俱戴出。”這裏記述的時間明顯有誤,宋元祐是宋哲宗的年號,即西元1086-1094年間,與正史及樂平市史料所載廷鸞公中進士宋淳祐七年,即西元1247年相差一百多年,等等。其《譜志》記載的資料與樂平和粵東史料的記載有一些出入,比較明顯的:一是廷鸞公中進士的時間有四處出現“宋元祐”;二是遷徙廣東潮州的端履(文豐)公是廷鸞公的季子,與端臨公是兄弟,不是父子等有誤的地方。
總之,包括各地其他資料均有一些記載不同之處,我們提出來共同研究探討,查證有關史料或實地考察來加以糾正,取得共識,以給子孫後代留比較切合實際,有價值的歷史檔案資料。
|